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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滨海核准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

标签:潍坊,滨海,核准,固定,固定资产,资产,投资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4日   点击213

所需资料:
1、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2、不需要新征用地的,提交原有土地证明;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相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原件,其中,经营性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批准文件或成交确认书,工业用地需提交“招、拍、挂”的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
3、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文件复印件一份;
4、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一份;
5、节能部门出具的能评审查意见复印件一份;
6、 银行出具的项目资本金证明原件;
7、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项目单位申请文件原件一份;
9、项目预审情况报告表复印件一份;
10、《潍坊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表》原件三份;
11、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供地协议;
12、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