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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吨水性分散剂、石墨烯分散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

标签: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2日   点击3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年产3000吨水性分散剂、石墨烯分散剂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估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水性分散剂、石墨烯分散剂项目

建设单位:维波斯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团结路668

 资: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

所属行业:C2661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11130m2、建筑面积6000m2新购置生产用反应釜18台(套),水浴加热锅等生产辅助设备7台(套),实验检测设备17台(套),环保、安全设施5台(套)。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水性分散剂、石墨烯分散剂3000吨的能力(水性分散剂2000/年,水性石墨烯分散剂500/年,油性石墨烯分散剂500/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维波斯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涛

联系电话:13665369398

三、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使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本项目厂址周围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欢迎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内容包括:对项目选址的态度;环评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对周围环境质量的满意度;对拟建项目工程建设及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议;防护距离及相应的工程避让以及公众针对项目审批对环保部门的要求;其他与本项目环保有关的意见或建议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

见网站附件或前往http://www.wfhj12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或信件等方式进行意见表述。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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